撕封條入住被封房產 案外人被拘留并罰款
| 2018-05-29 11:27:40??來源: 責任編輯:浦城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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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縣人民法院對一名公然撕毀法院封條并強行入住被查封房產的案外人許某花處以司法拘留15日、罰款1萬元的處罰,嚴肅查處目無法紀、公然抗法行為。 縣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浦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管厝信用社與被執行人周某、戴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周某、戴某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法院準備拍賣其提供抵押的位于縣某小區的房屋及車庫,被執行人周某、戴某表示配合,但案外人許某花卻以車庫早已抵債給其為由,拒不遷出該車庫。 縣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發出強制退房公告,許某花仍不遷出。于是,法院于2018年1月10日依法進行了強制執行,將車庫進行騰空。許某花不服,提出執行異議。經審查,法院認為其異議理由不成立,駁回其異議。許某花眼見法律程序走不通,便于2018年4月初撕毀封條破門而入,強行住進已被法院騰空的車庫。 執行干警接警后前往勸告許某花搬離車庫,并明確告知其拒不搬離的法律后果,但許某花置若罔聞,并倚老賣老,揚言死都要死在車庫,誓不搬離,此舉嚴重挑戰了司法權威,踐踏法律尊嚴,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為嚴肅法紀,法院于2018年4月26日依法對許某花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罰款1萬元,許某花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在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后,許某花終于認識到了抗法的錯誤,并真誠悔過,讓其子女將留置在車庫內的物品搬離、清空,現車庫已重新被法院控制,案件還在進一步的執行中。 ?? ?(肖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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