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與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 2021-12-06 10:56:36??來源:《求是》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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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從國內外政治發展成敗得失中深刻認識到,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首先要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信,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必須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國社會土壤,照抄照搬他國政治制度行不通,甚至會把國家前途命運葬送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深深扎根于中國社會土壤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在建黨百年的歷史進程中,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逐步探索、建立、發展、完善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長期實踐中得到持續鞏固、發展和完善,展現出蓬勃生機和巨大優勢,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一、探索適合中國國情、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不懈追求 中國產生了共產黨,是開天辟地的大事變,它深刻改變了近代以后中華民族發展的方向和進程,深刻改變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前途和命運,為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尋找適合國情的政治制度模式指明了方向,中國人民對自己命運的選擇從精神上的被動轉為主動。毛澤東同志對此作過總結,“自從1840年鴉片戰爭失敗那時起,先進的中國人,經過千辛萬苦,向西方國家尋找真理”;“中國人向西方學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總是不能實現”。在帶領人民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的偉大斗爭中,我們黨深刻認識到,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政權問題。不觸動舊的社會根基的自強運動,各種名目的改良主義,舊式農民戰爭,資產階級革命派領導的民主主義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種方案,都不能完成中華民族救亡圖存和反帝反封建的歷史任務,都不能讓中國的政局和社會穩定下來,也都不能為中國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為了結束封建專制統治,實現人民民主,中國共產黨始終把致力于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新社會與建立適合中國國情、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作為自己的奮斗目標。 1921年黨的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就提出:“我們黨承認蘇維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農民和士兵組織起來,并以社會革命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黨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斗爭中建立根據地和紅色政權,積累了在局部地區執政的寶貴經驗,為政治制度的探索提供了條件。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開幕。大會制定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選舉產生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工農民主專政性質的政權。1934年1月,中央又召開了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這兩次大會是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政體的演練,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開展政權建設的開端,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起點。 抗日戰爭時期,我們黨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權實行以“三三制”為原則的參議會制度,即在各級參議員和政權機關人員構成中,共產黨員、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中間分子各占1/3。這是抗戰時期敵后根據地政權建設中的民主制度,有力地推進了抗日民主根據地的政權建設,使延安成為當時中國進步青年向往的“民主圣地”。毛澤東同志指出,人民普選的參議會與“三三制”的民主政權,是團結各個階級共同抗日的最好的政治形式。 1940年1月,毛澤東同志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明確提出“人民代表大會”的構想。指出,“沒有適當形式的政權機關,就不能代表國家。中國現在可以采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并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1945年4月,毛澤東同志在《論聯合政府》中進一步指出,我們主張在徹底地打敗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個以全國絕大多數人民為基礎而在工人階級領導之下的統一戰線的民主聯盟的國家制度,我們把這樣的國家制度稱之為新民主主義的國家制度。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只有這個制度,才既能表現廣泛的民主,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高度的權力,又能集中處理國事,使各級政府能集中地處理被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委托的一切事務,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動。如果沒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就叫做政體和國體不相適應。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構想的提出,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中國政治制度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也極大地團結和動員了各階層、各黨派人士。解放戰爭時期,我們黨在各解放區普遍建立起各級人民代表會議,黨領導政權建設的經驗日益豐富。1948年8月,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在石家莊召開,這是新中國成立前以“人民代表大會”命名的最高層次的地方權力機構,在會議的組織、程序、功能等方面已經具有新中國成立后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特征:制定了選舉辦法,選舉產生了華北人民政府委員會,形成了政權執行機關;明確由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立法權,行使監督職權,聽取審議邊區政府工作報告并作出相關決議;制定了會議的議事規則和其他程序。董必武在開幕詞中指出,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將成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前奏和雛形。 1949年6月,毛澤東同志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指出:“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毛澤東同志在大會開幕詞中指出:“現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在完全新的基礎之上召開的,它具有代表全國人民的性質,它獲得全國人民的信任和擁護,因此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宣布自己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這部具有臨時憲法地位的重要文獻對新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了明確安排,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堅實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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