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冬春季節火災防控工作的通告
| 2023-01-09 15:10:35??來源: 責任編輯: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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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風險隱患,堅決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3月16日,在全縣開展冬春季節火災防控工作,特發布此通告。 01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等文件要求,強化本縣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重點加強商場、市場、小微企業、家庭作坊、“三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娛樂場所、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養老院、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的防火檢查、巡查,廠房倉庫嚴格落實12條底線防控措施,督促隱患整改。 02 各鎮街要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責任,組織安辦、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等基層力量,重點針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群租房、老舊小區、沿街店鋪、電動自行車、老弱病幼等消防安全基礎薄弱區域開展安全檢查。重點落實“五加三”必查(五個檢查重點:火源、“三合一”、電動自行車、易燃材料、弱勢群體,三項“保命”措施:暢通逃生通道、防火墻硬隔離、配備消防逃生面罩),嚴防“小火亡人”。各公安派出所依法開展日常消防檢查,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03 各村莊、社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敲門行動”,逐戶上門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宣傳。發動群眾開展“三清三關”(清理樓道、陽臺、廚房可燃雜物,離人關閉電源、火源、氣源),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 04 物業管理單位要每日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定期組織消防宣傳,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嚴禁在建筑內的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和充電,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梯入戶,及時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和障礙物。 05 公民要規范用火用電用氣行為,電氣線路均要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嚴禁擅自拉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移動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上。室內神龕供奉、祠堂祭祀時要落實火源隔離措施。必須在指定區域售賣、燃放煙花爆竹。 06 社會單位要開展“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行動,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對電氣線路、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嚴格落實防火分隔,嚴禁堵塞、鎖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嚴禁違規將住宿場所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合用,嚴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嚴禁違規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氣灶具。要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確保全員掌握“一懂三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要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安排人員執勤值守,做到“三知”(知道單位內部消防設施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和“四會”(會組織疏散人員、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穿戴防護裝備、會操作消防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07 定點救治醫院、集中隔離點等涉疫場所因防疫需要關閉安全出口的情況,要督促落實專人看守,確保緊急情況下安全順利開啟、疏散。 08 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單位要針對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滅火和要急疏散方案并組織演練。禁止在公共娛樂場所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含冷焰火)、違規使用明火,禁止停用、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09 宗教活動場所、文博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要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嚴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燭、燈的供案鼓勵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火隔熱。要倡導文明進香、香燭不進殿,為香客燃香、燒紙箔、放鞭炮等劃定專門的燃放區域,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明確專人負責巡查。 10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節目、手機短信、戶外視頻等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普及冬春季節火災防范知識,加強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等防火知識和初起火災處置、逃生自救技能宣傳,開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曝光。 11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廣大群眾發現火災時要立即撥打“119”報警,發現火災隱患時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投訴。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動,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浦城縣人民政府 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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